湖北经济学院工会委员会文件
鄂经院工发〔2017〕2号
关于召开湖北经济学院第三届教职工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的通知
各二级工会:
根据教育部《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以及《湖北经济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意见》,经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2017年 4月8日召开湖北经济学院第三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要议题
(一)听取和讨论鲁晓成同志代表学校所作的学校行政工作报告;
(二)听取和讨论财务处《关于2016年财务收支决算和2017年财务预算情况的报告》;
(三)听取和讨论人事处关于《湖北经济学院绩效工资实施办法(讨论稿)》;
(四)审议《湖北经济学院工会工作报告》;
(五)审议《三届三次教代会代表提案、意见建议办理情况报告》;
(六)审议《湖北经济学院工会2016年度经费收支情况报告》。
二、会议时间及参加会议人员
2017年 4月8日(星期六),会期一天,上午8:30召开大会,全体代表、列席代表、特邀代表参会。
三、会议地点
学术会议中心第二报告厅。
四、有关事项
(一)请各二级工会通知本工会(单位)代表、列席代表、特邀代表参加会议,校工会不再另发通知给参会人员。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确有特殊情况须向各代表团团长请假,并报大会秘书处。
(二)请代表在开会前15分钟到会场签到。
(三)星期六接送代表车辆安排:
东湖校区(6:50)—水果湖—就业大厦—洪山校区(劝业场)—学校。
武昌胭脂路汉口银行(6:50)—丁字桥—学校。
湖北经济学院第三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秘书处
校工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