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缴2024年工会会员会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18 来源:工会 浏览次数:183    


各二级工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湖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规定,校工会将开展2024年度工会会费收缴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缴纳范围:

我校在编在岗的会员(含校聘人员、台湾教师、科研岗人员)。

二、会员全年缴纳会费标准:

1、在编会员全年会费=(岗位工资+薪级工资)*5*12,每月缴纳会费的标准=(岗位工资+薪级工资)之和的5‰,工资尾数不足10元的部分不计缴会费。

2、校聘人员:人事代理协议工资人员会费标准为:每人8/,全年合计96 元;劳动合同制人员会费标准为:每人5/月,全年合计 60元。

3、台籍教师和科研岗人员会费标准比照年收入相同人员会费缴纳标准收取。

三、会费缴纳说明:

1、岗位工资、薪级工资以20242月工资为准。

2、当年退休人员会费按月收取(含退休当月),在备注中注明退休月份。

320234月以后入职人员,按月补收会费(含报到当月),在备注中注明入职月份。

四、收缴会费要求:

1、收缴方式:通过电脑登录湖北经济学院校园统一支付平台网站(请备注分会名称)

2、校工会提供缴费名单和缴费金额。

3、各二级工会按照会费收缴标准,于323日前完成收缴工作。纸质版《XXX工会会员会费缴纳明细表》需加盖部门公章连同会费缴款收据复印件一同交校工会备查。

4、各二级工会上缴的会费,校工会将全额返还给基层工会,用于丰富教职工校园文化生活、各项文体活动支出。

 

附件1工会会费缴费操作指南.docx                    

附件2工会会费缴费账号分配表.xls

 

 

 

       校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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