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湖北经济学院第十二届教职工迎春长跑竞赛”的通知
各二级工会:
经研究,定于2016年12月30日举行第十二届教职工迎春长跑竞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组织机构
本次迎春长跑竞赛由体育经济与管理学院和校工会共同举办。体育经济与管理学院负责竞赛的具体组织工作,校工会负责竞争赛的报名和奖品准备与发放事宜。
二、竞赛报名方式
本次迎春长跑竞赛采取自愿报名参加(而非全员参与,与节日福利发放无关联,节日福利发放另行安排)的竞赛方式进行,报名后方可取得参赛资格。
三、参赛对象
本次竞赛参与对象为学校在编在职教职员工和校管聘用人员。由各职能部门和经济实体自主聘任的员工,由各职能部门和经济实体组织开展相应活动。
四、比赛规程
本次竞赛规程见附件:湖北经济学院第十二届教工迎春长跑竞赛规程
五、奖项设置
本次竞赛分男、女青年组和中年组四个组别,各组别设一等奖和二等奖两个奖项,各奖项设奖数额由报名参赛的运动员数量决定,获奖人数按规定不超过参赛人数的1/3。
附件:湖北经济学院第十二届教职工迎春长跑竞赛规程
体育经济与管理学院
校 工 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附件:
湖北经济学院第十二届教工迎春长跑竞赛规程
一、竞赛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6年12月30日12:30
起点和终点:本次长跑比赛起跑点设在学校东大门国旗升旗台,终点设在校交通服务中心。
二、竞赛分组
本次迎春长跑比赛,分设男子青年组和中年组、女子青年组中年组四组。男子青年组年龄45周岁以下,中年组年龄46岁至60周岁;女子青年组年龄40周岁以下,中年组年龄41岁至55周岁。由各二级工会组织教职工报名,填写参赛报名表报校工会。
三、竞赛项目
腾龙大道环形竞跑。沿腾龙大道途经北大门、校医院、体育馆至校交通服务中心。
四、报名办法
(一)以各二级工会组织教职工报名参赛。分组别填写电子报名表后发发工会。
(二)本次报名电子表格一经确定不得更改,因病因工缺席者不予替补。
五、竞赛办法及要求
(一)四个组别竞赛起点相同,发令时间错开,男子青年组和女子青年组为第一批起跑;男子中年组和女子中年组为第二批起跑。
(二)各参赛运动员号码由体育经济与管理学院统一编制。
(三)运动员比赛时需要佩挂号码布,否则不许参赛。号码布由校工会统一以二级工会为单位发放。
(四)参赛运动员不得中途改变规定的长跑线路,凡中途改变规定线路者,一经查实取消其竞赛成绩。
(五)在终点处每个组别设置单独的终点入口,运动员须进入各自组别终点通道才能结束比赛,名次以先达通道入口处计,通道末处领取奖券。奖券是判断竞赛成绩的唯一证据,遗失者视同弃权。
(六)领取奖券后,须在终点处排队等候裁判员登记成绩及单位、姓名。
六、运动员参赛资格
1、运动员参赛资格:能参加长跑运动并自愿报名的在校教职工和校管聘用人员。
2、运动员必须佩挂统一发放的号码布才能参加比赛,赛后由各二级单位统一收回号码布交校工会。
七、录取名次办法及奖励
各组别分设一等奖和二等奖,设奖数量按各组别实际报名人数的1/3确定。
八、终点示意图
九、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