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经济学院工会委员会文件
鄂经院工发〔2016〕7号
关于做好2016年度工会年终总结
及评先表彰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工会:
为做好2016年度年终总结和评先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二级工会年终工作总结
各二级工会要按照2016年度工作计划,对本工会今年的工作进行全面认真总结,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关注教职工切身利益、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等方面,作全面总结。特别是按照学校工会《关于开展“三比三创”活动的通知》要求,在师风师德建设、师能建设和团队建设中的做法、措施和经验及其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要认真进行总结。工作总结要突出特色、注重成效。各二级工会对2017年工作计划和对校工会工作的建议,也纳入总结之中。书面总结材料要条理清晰、言简意赅(不少于1500字),按规定时间报校工会。
二、评选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优秀工会干部
工会工作先进集体、工会工作先进个人、优秀工会干部的评选在各二级工会报送的总结材料和推选名单基础上,经校工会委员会审批,予以表彰。
工会工作先进集体产生程序:1、各二级工会自我申报。2、工会委员和二级工会主席会议上进行交流。3、经工会委员会审定。名额控制在全校二级工会总数的30%以内。工会工作先进个人名额按所在二级工会会员总数的8%推选;优秀工会干部在二级工会委员中推荐1名,不占工会工作先进个人指标。工会工作先进集体需填写《申报表》,工会工作先进个人、优秀工会干部填报《名单汇总表》。
三、评选条件
(一)工会工作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和六中全会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围绕学校和本部门中心工作开展工会活动,积极参与学校和各部门的民主管理,在“三比三创”活动中特色鲜明,成交显著,关心和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注重工会自身建设,落实二级工会教代会制度,年度工作有计划、有落实、有资料、有总结,对外宣传有报道,组织开展活动有特色,积极组织教职工参与校工会开展的各项活动,参与率达80%以上,活动中表现突出并获得荣誉或奖励,积极为教职工办实事,建有教职工相关资料,掌握困难教职工情况,工会会员会费的收支有专人管理,财务状况定期公示。
(二)工会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能够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和专业技能,综合素质好,在“三比三创”活动中成绩突出,积极关心和支持工会工作,热心参加工会各项活动,乐于奉献,团结协作,与人和谐友善,在工会活动中获得荣誉或奖励。
(三)优秀工会干部评选条件:
热心工会工作,切实履行分工负责的各项工作职责,重视自身素质的提升,在学校工会工作中具有开拓创新和奉献精神,关心和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为教职工排忧解难做实事,受到教职工的信任和好评。
四、报送材料
2016年12月16日之前各二级工会将工作总结,工会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工会工作先进个人,优秀工会干部名单汇总表报送校工会。
五、表彰工作
寒假前,召开校工会全体委员会议,讨论审批2016年度工会工作先进集体和各二级工会报送的工会工作先进个人、优秀工会干部名单,对获奖者给予相应奖励。
附件:附件1.docx湖北经济学院2016年工会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
附件2.docx湖北经济学院2016年工会工作先进个人、优秀工会干部推荐名单汇总表
湖北经济学院工会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三十日
主题词: 总结表彰 通知 2016年度
湖北经济学院工会办公室 2016年11月30日印发
共印3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