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经院工发〔2017〕7号
关于开展慰问困难教职工活动的通知
各直属工会:
年末将至,校工会决定开展慰问困难教职工活动,对家庭困难的教职工予以适当补助。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困难补助条件
1、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本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而未及时享受“低保”救助的;
2、家庭人均收入虽略高于本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原则上高出幅度控制在30%之内),但由于家庭成员下岗失业、重大疾病、子女教育、意外灾难等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3、因遭受各类灾害、重大意外事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4、因生活特殊困难造成子女失学、辍学的;
5、经认定因其它特殊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
二、申请程序
1、个人申请由符合申请条件、家庭生活确有困难的教职工本人提出申请,详细填写《湖北经济学院2017年度家庭生活困难教职工申请表》。
2、由申请人所在二级工会对困难情况进行审核,审核后二级工会主席签署审核意见。
三、报送时间
2017年12月22日前各直属工会将《湖北经济学院2017年度教职工家庭生活困难申请表》报送学校工会办公室。
四、工会委员会审批
校工会召开全体委员会议,根据各直属工会报送的困难教职工情况进行审定。
五、学校慰问
在学校放寒假前,由学校工会组织有关人员对困难教职工进行慰问。
附:湖北经济学院2017年度教职工家庭生活困难情况表
湖北经济学院工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五日
主题词:工会工作 慰问 活动
湖北经济学院工会办室 2017年12月5日印发
共印3份
附件:
湖北经济学院2017年度教职工家庭生活困难情况表
单位 |
| 姓名 |
| 性别 |
| 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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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
困难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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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 工会 审核意见 |
工会主席签字: 2017年月日 | ||||||
学校工会 审批意见 |
工会主席签字: 2017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