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慰问困难教职工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1-05 来源:工会 浏览次数:340    


湖北经济学院工会委员会文件


鄂经院工发〔201510


 

关于开展慰问困难教职工活动的通知

  

  

各直属工会:

年末将至,校工会决定开展慰问困难教职工活动,对家庭困难的教职工予以适当补助。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困难补助条件

1、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本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而未及时享受“低保”救助的;

2、家庭人均收入虽略高于本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原则上高出幅度控制在30%之内),但由于家庭成员下岗失业、重大疾病、子女教育、意外灾难等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3、因遭受各类灾害、重大意外事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4、因生活特殊困难造成子女失学、辍学的;

5、经认定因其它特殊原因造成困难的。

二、申请程序

1、个人申请由符合申请条件、家庭生活确有困难的教职工本人提出申请,详细填写《湖北经济学院2015年度家庭生活困难教职工申请表》。

2、直属工会审核由申请人所在直属工会对困难情况进行审核,分工会主席签署审核意见。

三、报送时间

20151225日上午10:00前各直属工会将《湖北经济学院2015年度教职工家庭生活困难申请表》报送学校工会办公室。

四、工会委员会审批

校工会召开全体委员会议,根据各直属工会报送的困难教职工情况进行审定。

五、学校慰问

在学校放寒假前,由学校组织有关人员对困难教职工进行慰问。

附:湖北经济学院2015年度教职工家庭生活困难情况表

  

  

  

                湖北经济学院工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八日

  

主题词工会工作     慰问    活动

湖北经济学院工会办公室                                           2015128日印发  

共印3

附件:

湖北经济学院2015年度教职工家庭生活困难情况表


单位

姓名

性别

年龄


生活


困难


情况


直属

工会

审核意见


工会主席签字:

2015年   月   日

学校工会

审批意见



工会主席签字:

2015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