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的决议

发布时间:2007-09-18 来源:cicro 浏览次数:376    

湖北经济学院第一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的决议

    湖北经济学院第一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07年3月31日认真审议了《湖北经济学院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代表们经过讨论审议,同意《湖北经济学院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认为二级教代会制度是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参与所在二级单位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基本制度,是我校民主政治制度建设的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拓展了广大教职工参与学校和院系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渠道,对学校的改革发展稳定、对和谐校园建设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大会提出,从今年起在学校全面推行二级教代会制度。要求二级教代会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尊重和支持行政领导依法行使行政管理的职权,切实履行民主权利,为全面提升学校办学水平建功立业。

 

                                                   二〇〇七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