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纪念“三.八”妇女节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03-05 来源:cicro 浏览次数:324    

湖北经济学院工会委员会文件

鄂经院工发[2007]3号

关于开展纪念“三.八”妇女节活动的通知

各直属工会:
    2007年“三.八”妇女节即将到来,组织开展“三.八”妇女节纪念活动,对激发广大女教职工的工作热情和创新精神,维护女教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营造和谐校园氛围,努力做好“迎评”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现对开展纪念“三.八”妇女节活动提出如下要求:
    一、开展向女教职工先进模范人物学习宣传活动。采
取各种形式,大力宣传本单位、本部门有突出贡献的女教职工的先进事迹。充分利用“三.八”妇女节契机,在广大女教职工中形成向先进模范人物学习的风气,使全校女教职工为做好我校的迎评工作、为学校的建设与发展作出新贡献。
    二、开展形式多样的纪念活动。从女教职工的特点和需
要出发,组织开展文体、参观、植树、游览、休闲等活动,使女教职工过一个轻松愉快的节日。
    三、开展向女教职工慰问的活动。切实关心女教职工的身心健康,热情帮助女教职工克服在工作、学习、生活中遇到的困难。
    四、院工会为全校每位女教职工办理一份“安康”女性平安保险,作为节日健康礼物赠送给女性会员。
    五、各直属工会女工委员持女教职工会员名单于3月6日到院工会办公室领取节日活动费(每人50元)及“安康”保险保单。
    六、根据有关规定,3月8日女教职工在不影响工作和教学的前提下可放假半天。

 


                                                      二〇〇七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