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经济学院工会委员文件
鄂经院工发〔2013〕6号
关于2013年度工会工作总结及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直属工会:
2013年,在学校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广大教职工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三中全会和中国工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继续实施学校〝十二五〞规划,扎实推进高水平财经类教学型大学建设,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再上新台阶,在实现〝中国梦〞、〝经院梦〞中,涌现了一批先进典型。根据《湖北经济学院二级单位目标责任制》要求及校工会《2013年度工作计划》安排,经研究决定在寒假前开展2013年度工会工作总结及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总结
根据《湖北经济学院工会2013年度工作要点》,结合各直属工会年度工作计划,以增强教职工的主人翁责任感意识,建设高水平财经类教学型大学为重点,将参与校工会组织的全校性活动情况及直属工会单独开展活动的内容,作简明扼要的总结。总结要突出特色、注重成效、看到成绩、找准差距。各直属工会在新的一年里工作打算,对校工会工作的建议,也纳入总结之中。书面总结材料(不少于500字)报校工会。
二、评选办法
工会工作先进集体、工会工作先进个人、优秀工会干部的评选在各直属工会报送的总结材料和推选名单基础上,经校工会委员会讨论审批,予以表彰。
工会工作先进集体名额控制在全校直属工会总数的40%以内;工会工作先进个人名额按所在工会会员总数的15%推选;优秀工会干部在各直属工会委员中推荐1名,不占工会工作先进个人指标。工会工作先进集体需填写《申报表》、工会工作先进个人、优秀工会干部填报《名单汇总表》。
三、评选条件
(一)工会工作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认真学习党的〝十八〞三中全会精神,围绕学校和各部门中心工作开展工会活动,积极参与学校和各部门的民主管理,关心和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注重工会自身建设,落实二级工会教代会制度,年度工作有计划、有落实、有资料、有总结,对外宣传有报道,组织开展活动有特色,积极组织教职工参与校工会开展的全校性各项活动,参与率达80%以上,活动中表现突出并获得荣誉或奖励,积极为教职工办实事,建有教职工相关资料,掌握困难教职工情况,工会会员会费的收支管理有专人,财务状况定期公示。
(二)工会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能够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和专业技能,综合素质好,积极关心和支持工会工作,热心参加工会各项活动,乐于奉献,团结协作,与人和谐友善,“三个育人“中表现突出,在工会活动中获得荣誉或奖励。
(三)优秀工会干部评选条件:
认真学习中国工会十六大精神和工会工作的相关知识,切实履行分工负责的各项工作职责,重视自身素质的提高,在学校工会工作中具有开拓创新和奉献精神,关心和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为教职工排忧解难做实事,受到教职工的信任和好评。
四、报送材料
2013年12月27日上午10:00之前请各直属工会将工作总结,工会工作先进集体申请表,工会工作先进个人,优秀工会干部名单汇总表报送校工会。
五、表彰工作
寒假前,召开校工会全体委员会议,讨论审批2013年度工会工作先进集体和各直属工会报送的工会工作先进个人、优秀工会干部名单,随后进行表彰。
附件:1、湖北经济学院2013年工会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
2、湖北经济学院2013年工会工作先进个人、优秀工会干部推荐名单汇总表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六日
主题词:工会工作 总结表彰 通知
湖北经济学院工会办公室 2013年12月6日印发
共印3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