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经济学院工会委员会文件
鄂经院工发〔2011〕10号
关于开展慰问困难教职工活动的通知
各直属工会:
在新年即将来临之际,为帮助家庭困难的教职工过一个祥和快乐的新年,校工会决定开展慰问困难教职工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教职工本人在本年度身患重大疾病者;
2、教职工子女及配偶在本年度身患重大疾病者;
3、教职工父母在本年度身患重大疾病,本人负担其医药费在2万元以上者。
二、个人申请
由符合申请条件、家庭生活确有困难的教职工本人提出申请,详细填写《湖北经济学院2011年度家庭生活困难教职工申请表》。
三、直属工会审核
由申请人所在直属工会对困难情况进行审核,签署审核意见。
四、报送时间
2011年12月23日下午4:00前各直属工会将《湖北经济学院2011年度教职工家庭生活困难申请表》报送学校工会办公室。
五、工会委员会审批
召开学校工会委员会,根据各直属工会报送的困难教职工情况,确定慰问金标准。
六、学校领导慰问
在学校放寒假前,由学校领导率工会有关负责人对困难教职工进行慰问。
附件:湖北经济学院2011年度教职工家庭生活困难情况表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五日
主题词:工会工作 慰问活动
湖北经济学院工会办公室 2011年12月5日印发
共印3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