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纪念“三八”妇女节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2-28 来源:cicro 浏览次数:276    

湖北经济学院工会委员会文件

鄂经院工发〔2008〕4号

关于开展纪念“三八”妇女节活动的通知

各直属工会:
    2008年“三八”妇女节即将来临,组织开展“三.八”妇女节纪念活动,对丰富女教职工的文化生活,活跃校园氛围,推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维护女教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形式多样的纪念活动。从女教职工的特点和需要出发,组织开展文体、参观、植树、游览、踏青、休闲等活动,使女教职工过一个轻松愉快的节日。
    二、开展向女教职工慰问的活动。切实关心女教职工的身心健康,特别要关注家庭生活有困难的女教职工,热情帮助她们克服在工作、学习、生活中遇到的困难。
    三、校工会为全校每位女教职工办理一份“安康”女性平安保险,作为节日健康礼物赠送。各直属工会女工委员于2月29日前将本单位女教职工名单(身份证号)以电子文本送交院工会办公室(行政楼6楼615室)。联系人:宋岚
    四、各直属工会女工委员于3月6日持女教职工名单到校工会领取节日活动费及“安康”保险保单。

 


                                                          二〇〇八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