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经济学院工会委员会文件
鄂经院工发〔2007〕11号
关于开展慰问困难教职工活动的通知
各直属工会:
为体现各级工会对学校困难教职工的关心,促进和谐校园建设,帮助在生活中遇到暂时困难的教职工增强克服困难的信心,使全校教职工在新的一年里团结奋斗,为学校改革、建设和发展作出新的贡献,在新春佳节即将来临之际,院工会决定开展慰问困难教职工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个人提出申请
由家庭生活确有困难的教职工本人提出申请,详细填写《湖北经济学院2007年度家庭生活困难教职工情况表》,如实反映困难情况。
二、直属工会审核
由申请人所在直属工会对困难情况进行审核,签署审核意见。
三、报送学校工会
2007年12月21日(星期五)下午4:00前各直属工会将审核签字后的《情况表》报送学校工会办公室。
四、工会委员会审批
召开学校工会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对各直属工会报送的困难教职工情况及慰问金数额予以审批。
五、学校领导慰问
在学校放寒假前夕,由学校领导率工会有关负责人对困难教职工进行慰问。
附件:湖北经济学院2007年度家庭生活困难教职工情况表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