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慰问困难教职工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12-13 来源:cicro 浏览次数:233    

湖北经济学院工会委员会文件
鄂经院工发〔2010〕9号
关于开展慰问困难教职工活动的通知


各直属工会:
    在新春佳节即将来临之际,为帮助家庭困难的教职工过一个祥和快乐的新年,校工会决定开展慰问困难教职工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教职工本人在本年度身患重大疾病者;
    2、教职工子女及配偶在本年度身患重大疾病者;
    3、教职工父母在本年度身患重大疾病,本人负担其医药费在2万元以上者。
    二、个人申请
    由符合申请条件、家庭生活确有困难的教职工本人提出申请,详细填写《湖北经济学院2010年度家庭生活困难教职工申请表》。
    三、直属工会审核
    由申请人所在直属工会对困难情况进行审核,签署审核意见。
    四、报送时间
    2010年12月24日下午4:00前各直属工会将《湖北经济学院2010年度教职工家庭生活困难申请表》报送学校工会办公室。
    五、工会委员会审批
    召开学校工会委员会,根据各直属工会报送的困难教职工情况,确定慰问金标准。
    六、学校领导慰问
    在学校放寒假前,由学校领导率工会有关负责人对困难教职工进行慰问。
    附件:湖北经济学院2010年度教职工家庭生活困难情况表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