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工会及全体代表:
教代会提案是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是促进学校工作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渠道,认真征集和督办代表提案是教代会的一项重要工作。根据《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教育部第32号令)和《湖北经济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的暂行办法》,为做好提案征集工作,现对湖北经济学院第二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提案的征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案征集主要议题:
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二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精神,就学校教学、管理、改革、建设和发展及提高办学水平与管理水平等方面提出议案。
二、提案征集工作流程和要求:
各二级工会要认真组织教代会代表深广泛听取意见和进行客观分析,在进行整理、归纳基础上由教代会正式代表形成提案。
提案要求如下:
(一)提案应具有全局性,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有利于推动学校的办学水平和管理水平的提高和发展。
(二)提案应具有代表性和严肃性,提案应代表大多数教职工的要求和影响面较大的意见与建议,且真实可信、实事求是。
(三)提案应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所提建议和措施简明扼要,在学校职责、财力和物力范围之内,切实可行。
(四)认真填报提案工作委员会统一印制的提案表,提案应一事一案,一案一表,由教代会正式代表3人以上联合签名提出提案,期中1人为主提案人,其余为附议人。
三、提案征集时间:
2013年3月25日前将提案表送交提案工作委员会。(工会办公室)
湖北经济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
提案工作委员会
二0一三年三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