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慰问困难教职工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12-08 来源:cicro 浏览次数:188    

湖北经济学院工会委员会文件

鄂经院工发〔2008〕13号



关于开展慰问困难教职工活动的通知

各直属工会:
    为体现各级工会对学校困难教职工的关心,促进和谐校园建设,帮助在生活中遇到暂时困难的教职工增强克服困难的信心,使全校教职工在新的一年里团结奋斗,为学校改革、建设和发展作出新的贡献,在新春佳节即将来临之际,校工会决定开展慰问困难教职工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个人提出申请
    由家庭生活确有困难的教职工本人提出申请,详细填写《湖北经济学院2008年度家庭生活困难教职工情况表》,如实反映困难情况。
    二、直属工会审核
    由申请人所在直属工会对困难情况进行审核,签署审核意见。
    三、报送学校工会
    2008年12月19日(星期五)下午4:00前各直属工会将审核签字后的《情况表》报送学校工会办公室。
    四、工会委员会审批
    召开学校工会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对各直属工会报送的困难教职工情况及慰问金数额予以审批。
    五、学校领导慰问
    在学校放寒假前夕,由学校领导率工会有关负责人对困难教职工进行慰问。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