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春节前慰问困难教职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01-10 来源:cicro 浏览次数:366    

各直属工会:
    新春佳节即将来临,为推进我校和谐校园建设,体现校党委、校行政及各级工会对我校困难教职工的关心,使全校教职工在新的一年里,团结奋斗,为学校的建设和发展努力工作。院工会将对我校生活困难教职工进行慰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个人申请
由家庭生活确有困难的教职工本人详细填写《情况表》,
如实反映困难情况。
二、上报时间
由申请人所在直属工会签署意见,于2007年元月12日
(星期四)下午4:00前上报校工会审批。
三、审批程序
经院工会对申请人困难情况进行走访了解后,定于2007
年元月17日上午召开院工会委员全体会议,对各直属工会上报的困难教职工予以审批。
四、慰问工作
在学校放寒假前由院领导、院工会对困难教职工进行
慰问。

 

 

                                                  二〇〇七年一月八日